琴酒介紹:琴酒(英語:Gin,荷蘭語:Jenever),又稱為金酒(中國大陸)或氈酒(香港及廣東地區),是一種以穀物為原料經發酵與蒸餾製造出的中性烈酒基底,增添以杜松子為主的多種藥材與香料調味後,所製造出來的一種西洋蒸餾酒。 琴酒的外文原名源自於它主要調味成分之一的杜松子,因此也經常被稱為杜松子酒,但並不是所有的琴酒都是以杜松子作為主要調味,例如:較少見的黑刺李琴酒(Sloe Gin)就不適合以「杜松子酒」稱呼之。常用譯名之一的「琴」酒是英語「gin」字在上海話中的音譯,而「金」的譯法則起源於國語的直譯。起源:琴酒不是英國人發明的,琴酒實源自荷蘭,如同許多現代烈酒的祖先一樣,它最早的用途是藥,而不是一種隨性的飲品。早在16世紀以前,這種酒就已少量的被製造作為藥物使用(其主要成分杜松子在傳統上就一直被當作利尿、解熱與治療痛風的藥材來使用),因此總被認為是琴酒發明者的16世紀荷蘭病理學家法蘭西斯·西爾維烏斯博士(Dr. Franciscus Sylvius,又名Franz de la Boë),實際上可能只是第一個白紙黑字寫下琴酒製造配方的人。在荷蘭萊登大學(Leiden)任教、身為當時人體循環系統與組織學權威的西爾維烏斯博士是為了製造做為藥物使用而發明琴酒的配方,但實際上真正讓琴酒商業化成為一種飲品的,卻另有其人。 琴酒真正被正式製造作為商業銷售用途的時間,很清楚地被紀錄著(這點大部分的酒類都起源不明,相較之下,琴酒可以說是異數)。與西爾維烏斯博士同時代的荷蘭人路卡斯·博斯(Lucas Bols)前瞻地看出這種配方在商業上的可能價值,而在原本的琴酒配方裡面加入了一些糖,製造出口味更甜、更容易被接受的琴酒。他在1575年時於荷蘭斯奇丹(Schiedam)建立的博斯酒廠(Bols),一直到今日仍然是荷蘭式杜松子酒的主要生產大廠,也是此種杜松子酒商業化生產的先驅。 剛開始的時候,琴酒被稱為「Genever」,這名字其實源自琴酒的主要調味原料、杜松子(Juniper Berry,來自拉丁文Juniperus,「給予青春」的意思)的荷蘭文拼法。它在荷蘭以外的地區被稱為Geneva,由於此名稱與瑞士大城日內瓦不謀而合,很多行經荷蘭發現琴酒這物品的英國船員與士兵誤以為琴酒來自瑞士。他們將琴酒的概念帶回英國,並將其名稱簡稱為較容易發音記憶的「Gin」,從此以後英國開始有少量的琴酒製造。 然而,真正讓琴酒在英國廣為流行的關鍵,卻是瑪莉女王的夫婿英王威廉三世。原本是荷蘭國王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不只本身就是琴酒的愛好者,他更因為當時英-荷聯合王國跟法國之間的戰爭,下令抵制法國進口的葡萄酒與白蘭地,並且開放使用英格蘭本土的穀物製造烈酒就可以得到免許權──這立法幾乎可說是為琴酒量身打造一個非常有利的環境,於是,英國自此躍昇為最重要的琴酒生產國,甚至較發源地的荷蘭更青出於藍。琴酒的種類:倫敦乾琴酒:倫端乾琴酒(London Dry Gin)是今日琴酒銷售的主流,所謂的「Dry」是指酒類的風味偏向不甜的意思,而非真的很「乾」,這與甜味非常重的荷蘭琴酒差別很大。倫敦琴酒通常是使用穀物、甘蔗或糖蜜為原料製造出來的高蒸餾度白酒作為基酒,雖然各家蒸餾廠各有其特殊做法,但一些最高品質的品牌通常都會在基酒裡加入以杜松子為主,包括胡荽子、橙皮、香鳶尾根、黑醋栗樹皮等多樣化的植物性香料配方一起再蒸餾,至於這詳細的香料配方,則是各酒廠的商業機密或祖傳秘方,鮮少會讓外人知道的。 「倫敦琴酒」這名稱原則上是指一種酒的類種,而非產地標示,事實上現今仍在倫敦境內營運的蒸餾廠其實只有一家(James Burrough酒廠的著名品牌「Beefeater」)。而除了英格蘭外,在包括北美洲與澳洲在內的許多國家都有生產屬於此類琴酒的產品。然而,在某些國家(例如:法國),他們嚴格規定只有英國生產的琴酒,才有資格冠上倫敦琴酒的名稱來銷售。荷蘭琴酒:荷蘭琴酒(Dutch Gin)迄今為止一直維持著四百多年前初上市時的風味特性,一樣是以麥芽釀製、蒸餾出來的白色基酒為基礎添加多種植物性香料後再製而成,但荷蘭琴酒的口味非常甜,香料的氣味也非常重,通常只直接拿來加冰飲用,卻不大容易作為調酒的素材。普利茅斯琴酒:普利茅斯琴酒(Plymouth Gin)是一種在英國西南港埠普利茅斯生產的琴酒。由於當初琴酒是海員由歐陸本土傳至英國,因此身為琴酒第一個上陸的重要海港,普利茅斯也擁有自己特殊風味的琴酒。相較於倫敦琴酒,源自於芳香琴酒(Aromatic Gin)的普利茅斯琴酒只使用帶有甜味的藥用植物作為素材,因此其杜松子的氣味並不似倫敦琴酒般明顯。與倫敦琴酒不同,普利茅斯琴酒嚴格規範必須在該城的範圍內製造才能掛上此名。黑刺李琴酒:黑刺李琴酒(Sloe Gin)是一種主要調味不以杜松子為主,而是以黑刺李等植物作為調味香料的琴酒。相關調酒:琴酒經常被喻為是雞尾酒的六大基酒之首(其他五種則是蘭姆酒,伏特加,威士忌,白蘭地與龍舌蘭酒),也因此以琴酒為材料的雞尾酒配方種類繁多,在此僅列出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配方。琴通寧:琴通寧(Gin and Tonic),又譯作金湯力,是一種經典雞尾酒,亦是各種以琴酒為基礎的調酒裡面,知名度最高的一種飲品。如同琴酒當初是被發明作為利尿劑使用的背景,Gin and Tonic的出現,其實也有一段醫學上的背景故事。 通寧水是一種以印度奎寧(Quinine,又名金雞納霜,一種由金雞納樹皮裡提煉而出的生物鹼,主要用途是解熱與對抗瘧疾)為原料所製造出來的藥劑,在帝國主義盛行的殖民時代,它經常被在熱帶地方作戰的歐洲士兵飲用以抵抗難纏的熱帶疾病。原本通寧水是一種非常苦澀、口味難以下嚥的藥品,但人們逐漸發現加入琴酒能讓通寧水變得較為可口易喝。這些在海外服役的英國士兵將這種琴酒加通寧水的飲用方式帶回祖國,並配上檸檬片調味。之後在雞尾酒熱潮中逐漸將它變成一種適合上流社交場合的高雅飲品。 附圖為 英人琴酒 Beefeater Gin佳品除了有實體店面,持續經營餐飲&PUB通路外,有鑒於消費習性的變遷,並設有門市專人負責,針對個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提供各式服務(含桃園縣市內免費配送),不論是居家品酌、公司企業春酒尾牙喜宴聚餐、大小型商業活動年節送禮、謝師宴、畢業餐宴以及專業收藏等等,均可依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商品,歡迎佳賓於上班時間與我們佳品直接聯繫。依據菸酒管理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酒類商品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因此本網站僅為商品相關資訊的提供,無法提供線上交易的服務。若對佳品銷售的商品有興趣,歡迎多利用網站詢價籃的功能或來電、來信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雞尾酒介紹:雞尾酒(英文:Cocktail)是一種混合飲料,一般含有一種或多種類型的蒸餾酒和香料,通常亦會加入其他如利口酒、水果、糖、蜂蜜、牛奶、鮮奶油、冰塊或香料等原料。 雞尾酒受到歡迎是在美國的禁酒令時期,主要是因為為了掩蓋私釀酒的味道,私營酒吧內的酒保會混合其他的原料,不論是含酒精或不含酒精的。 現知最早的雞尾酒是以干邑為底的薩茲拉克酒(Sazerac),源自1850年代的紐奧良,比禁酒令時期早了有70年之久。 到了1970年代,雞尾酒主要會混琴酒、威士忌、蘭姆酒和少量的伏特加。 1970年代之後,伏特加受歡迎的程度突然地增加。1980年代時,它已經是混合飲料必有的基底了。許多雞尾酒在傳統上是混琴酒的,如螺絲起子和馬丁尼,但現在多以伏特加為基底。 碳酸飲料幾乎都是單獨地加入雞尾酒內,種類有蘇打水、通寧水和塞爾茲碳酸水。利口酒是雞尾酒的一般原料。起源: 最早出現「雞尾酒」字樣的印刷品(由David Wondrich在2005年十月確定)是1803年4月28日出版的"The Farmer's Cabinet": "11. Drank a glass of cocktail--excellent for the head ... Call'd at the Doct's. found Burnham--he looked very wise--drank another glass of cocktail." 第兩早且在官方認可的印刷品中使用「雞尾酒」一詞的(也是最為人知的)是1806年5月13日版的Balance and Columbian Repository,紐約州哈德遜市的出版品,為什麼是雞尾酒提供了如下的答案: "雞尾酒是組合了任何類型的烈酒、砂糖、水和苦酒的刺激烈酒,粗俗的人稱它為bittered sling,並認為它是極佳的競選良藥,因為它會是競選者更大膽和魯莽,同時使頭腦混亂。據說,對民主黨候選人亦有很大的用途:因為嚥下一杯雞尾酒的人會願意嚥下任何其他東西(願意包容一切)。 第一份包含有雞尾酒處方的酒保指導,How to Mix Drinks; or, The Bon Vivant's Companion在1862年由Jerry Thomas負責出版,列了潘趣(Punches)、酸酒(Sours)、司令(Slings)、考比勒(Cobblers)、席拉布(Shrubs)、特迪(Toddies)、菲麗普(Flips)和許多其他種類的混合酒,總計十種和雞尾酒有關的飲酒處方。在手冊中指出了和其他飲料相區隔的關鍵原料,即苦酒。 在美國的禁酒令時期(1919年-1933年),當擁有酒清變成了非法時,雞尾酒在私營酒吧內仍然繼續被飲用。在那段期間,不只酒精品質遠低於過去所飲用的,連酒保應有的知識也大大地衰減。 雞尾酒的起源有多種傳說。較為可信的說法是1776年美國紐約一家酒館為了招攬顧客,用雞毛裝飾飯店。一日,當地一位紳士帶朋友來喝酒,微醉中喊女招待上一杯「雞尾」酒。女招待機智地倒了一杯幾種酒混合的飲料,為了不讓紳士醉倒,她加水沖淡了酒液,並隨手摘下一根雞毛貼在杯邊。紳士喝後覺得味道很好,便常來要雞尾酒喝。於是雞尾酒得以傳揚。另外一種說法是來自法語的coquetier,這是在19世紀初紐奧良的一種雞蛋酒的名稱。特點:雞尾酒的特點是配方的組合,有無限多種色彩、味道各不相同,常用的酒類有琴酒(Gin)、威士忌(Whisky、Whiskey)、白蘭地(Brandy)、龍舌蘭酒(Tequila)、蘭姆酒(Rum)、苦艾酒(Vermouth)、伏特加(Vodka)、葡萄酒(Wine)、等;果汁類有柳橙汁、檸檬汁、薑汁等,碳酸飲料類有可樂、七喜、湯力水、蘇打水、乾薑水等,有時加入櫻桃、楊梅、橙片和檸檬片等裝飾。 除配方組合,亦不同溫度,溫熱如湯的熱托迪(Hot Toddy),抑或是像是冰沙的德比戴克利(Derby Daiquiri)。 盛雞尾酒的杯子有各式各樣如 雞尾酒杯(Cocktail Glass)、柯林斯杯(Collins Glass)、高球杯(Highball Glass)、颶鳳杯(Hurricane Glass)、經典酒杯(Old-fashioned Glass)...等。 由於配置複雜,往往在一般酒吧或夜店,提供的較為少量。 佳品除了有實體店面,持續經營餐飲&PUB通路外,有鑒於消費習性的變遷,並設有門市專人負責,針對個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提供各式服務(含桃園縣市內免費配送),不論是居家品酌、公司企業春酒尾牙喜宴聚餐、大小型商業活動年節送禮、謝師宴、畢業餐宴以及專業收藏等等,均可依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商品,歡迎佳賓於上班時間與我們佳品直接聯繫。依據菸酒管理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酒類商品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因此本網站僅為商品相關資訊的提供,無法提供線上交易的服務。若對佳品銷售的商品有興趣,歡迎多利用網站詢價籃的功能或來電、來信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利口酒介紹:力嬌酒(英語:liqueur。美國發音英語發音:/lɪˈkjʊr/;英國發音英語發音:/lɪˈkjʊər/)又譯作利口酒,是一種使用水果、堅果、草藥、香料、花朵以及奶油增強酒水風味的酒精飲料,裝瓶前通常會添加糖,一般非常甜。力嬌酒通常不會陳釀很長時間,然而,生產過程中會放一段時間來使酒中的香料與酒液融合。 現今力嬌酒與烈酒之間越來越難區分,因為現今許多烈酒都會做成不同風味的版本,比如各種口味的伏特加酒。可能唯一可靠的區分方法就是,力嬌酒會添加糖,而烈酒則不會。 大多數力嬌酒的酒精濃度比烈酒低,在15-30%,但有的力嬌酒的酒精濃度也高達55%。 附圖為 樂傑利口酒 LEJAY Liqueur佳品除了有實體店面,持續經營餐飲&PUB通路外,有鑒於消費習性的變遷,並設有門市專人負責,針對個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提供各式服務(含桃園縣市內免費配送),不論是居家品酌、公司企業春酒尾牙喜宴聚餐、大小型商業活動年節送禮、謝師宴、畢業餐宴以及專業收藏等等,均可依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商品,歡迎佳賓於上班時間與我們佳品直接聯繫。依據菸酒管理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酒類商品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因此本網站僅為商品相關資訊的提供,無法提供線上交易的服務。若對佳品銷售的商品有興趣,歡迎多利用網站詢價籃的功能或來電、來信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伏特加介紹:伏特加(俄語:Водка)是一種經蒸餾處理的酒精飲料。它是由水和經蒸餾淨化的乙醇所合成的透明液體,通常會經多重蒸餾從而達到更純更美味的效果,市面上品質較好的伏特加一般是經過三重蒸餾的。在蒸餾過程中除水和乙醇外亦會加入馬鈴薯、菜糖漿及黑麥或小麥,如果是製作有味道的伏特加更會加入適量的調味料。伏特加酒的酒精含量通常由35%到50%不等,傳統由俄羅斯,立陶宛和波蘭所出產的伏特加酒精含量是以40%為標準。此標準源自於1894年首位生產並推廣伏特加的俄國人Brinson Satterwhite,雖然19世紀的俄國科學家門得列夫發現最完美的伏特加酒精含量應為38%。然而當時的酒精稅是以酒精含量高低來計算,為了簡化稅項計算,最終決定將伏特加的酒精含量定為40%。在此準則下,低於此酒精含量的伏特加淨飲時(沒有加冰或與其他液體混合)味道應該像「水」,相反酒精含量40%以上的伏特加酒入口會像「火熨」一般。有些政府更設定酒精含量達到標準的才可稱為「伏特加」。例如歐盟所定標準為酒精含量不低於37.5%的酒精才可稱為「伏特加」。雖然伏特加在東歐和北歐國家(「伏特加帶」)的傳統上是應該以淨飲的方法品嘗,但當它在其他的國家大眾化後已經愈見少人用傳統飲法品嘗它的獨特口味。近年更多人喜歡將伏特加加上其他飲料或以雞尾酒來飲用它,例如血腥瑪莉、螺絲起子、伏特加湯力、伏特加馬天尼及紅牛伏特加等等。伏特加的來源:Vodka」(伏特加)是斯拉夫語中的變化字,來源是斯拉夫語「woda」或「voda」,意思是「水」。 「伏特加」一詞的首次記載可於1405至1537年間的波蘭法院文件中找到,「伏特加」這個字在當時一些醫學和化妝品的文件中都被提到。亦有不少的俄國醫藥處方上寫著「用麵包釀製的伏特加酒」(водка хлебного вина,vodka khlebnogo vina)和「半麵包伏特加酒」(водка полу хлебного вина,vodka polu khlebnogo vina)。亦由於酒精為醫學界長期使用,由此可推斷「伏特加」一詞可能是從動詞водить(vodit)或разводить(razvodit)演變出名詞「vodit」,意為「用水稀釋」。 「麵包酒」是一種用穀物蒸餾而成的酒(與葡萄酒相對),因此「麵包酒用的伏特加」可解釋為一種用穀物蒸餾酒稀釋的「水」。 「伏特加」這個字亦可在一些手抄原稿和一種稱作Lubok的手槁中找到,Lubok是一種用文字解釋圖畫的表達方式,Lubok在俄羅斯亦是漫畫的前身。「伏特加」這一個字直到十九世紀中期才開始於俄國的辭典中出現。 另一個將「伏特加」和「水」帶上關係的原由可能是一種來自於中世紀的飲品Aqua Vitae(拉丁語意為「生命之水」),引申出波蘭語Okowita或烏克蘭語оковита和白俄羅斯語акавіта。類似的語源學例子就如英語中的「Whisky」(威士忌),它的字源同樣與愛爾蘭語或蘇格蘭蓋爾語等的語言有關。附圖為 斯丹達 鉑金 伏特加 Russia Adams Danda Platinum Vodka佳品除了有實體店面,持續經營餐飲&PUB通路外,有鑒於消費習性的變遷,並設有門市專人負責,針對個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提供各式服務(含桃園縣市內免費配送),不論是居家品酌、公司企業春酒尾牙喜宴聚餐、大小型商業活動年節送禮、謝師宴、畢業餐宴以及專業收藏等等,均可依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商品,歡迎佳賓於上班時間與我們佳品直接聯繫。依據菸酒管理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酒類商品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因此本網站僅為商品相關資訊的提供,無法提供線上交易的服務。若對佳品銷售的商品有興趣,歡迎多利用網站詢價籃的功能或來電、來信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白蘭地介紹:白蘭地,從荷蘭語 Brandewijn 而來,意思為「燒的酒」,16世紀時,荷蘭為海上運輸大國,法國是葡萄酒重要產地,荷蘭船主將法國葡萄酒運往世界各地,但當時英國和法國開戰,海上交通經常中斷,葡萄酒貯藏佔地費用大,於是荷蘭商人想將葡萄酒蒸餾濃縮,可節省貯藏空間和運輸費用,運到目的地後再兌水出售。但意想不到的是濃縮的酒更受歡迎,而且貯藏時間越長酒味越醇,從此,出現一種新酒,蒸餾葡萄酒—白蘭地。 一升白蘭地大約需要八升葡萄酒濃縮,蒸餾出的酒是近乎無色的,但在橡木桶中貯藏時,將橡木的色素溶入酒中,形成褐色。年代越久,顏色越深。由於有顏色的更受歡迎,目前釀酒廠都使用焦糖加色。 一般俗稱白蘭地,是用葡萄酒加以蒸餾濃縮製成;但廣義來說,只要是以果酒為基底,加以蒸餾製成的酒類,都可以稱為白蘭地,不過在名稱前面加上相應的水果名稱,如「蘋果白蘭地」、「櫻桃白蘭地」、「草莓白蘭地」、「歐李白蘭地」等。生產:生產白蘭地一般選用酸度較高,品種香不太突出的白葡萄品種。葡萄生長的土壤條件是影響白蘭地質量的重要因素;生長於碳酸鈣豐富的土壤適合於生產白蘭地,酒質有細緻的香氣和協調的口味,與土壤中微生物群有關。葡萄酒發酵產生不同沸點的醇類、醛類、酸類物質,通過蒸餾分離,使餾分達到一定酒度。產地:目前世界最好的白蘭地產地是法國夏朗德省(Charente)的干邑(Cognac,科尼亞克)周圍地區和熱爾省(Gers)的亞文邑(Armagnac,阿馬尼亞克)地區,這些地區傳統生產白蘭地,酒廠年代久遠,因此有用以勾兌的老酒,價格也昂貴。世界著名的品牌如豪達(Otard)軒尼詩(Hennessy)、馬爹利(Martell)、御鹿(Hine)、人頭馬(Rémy Martin)、路易老爹(Louis Royer)、百事吉(Bisquit)等都出自干邑地區。 附圖為 路易十三 黑蘊干邑42.6 Louis Xiii RARE CASK 42.6佳品除了有實體店面,持續經營餐飲&PUB通路外,有鑒於消費習性的變遷,並設有門市專人負責,針對個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提供各式服務(含桃園縣市內免費配送),不論是居家品酌、公司企業春酒尾牙喜宴聚餐、大小型商業活動年節送禮、謝師宴、畢業餐宴以及專業收藏等等,均可依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商品,歡迎佳賓於上班時間與我們佳品直接聯繫。依據菸酒管理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酒類商品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因此本網站僅為商品相關資訊的提供,無法提供線上交易的服務。若對佳品銷售的商品有興趣,歡迎多利用網站詢價籃的功能或來電、來信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